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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个月,有关方面出台了检测白酒是否添加了中外源性酒精的标准,陆续有些地区依法打击了以酒精酒虚标固态酒销售的商家。
首先,我对相关标准的出台,以及各地区依法打击虚标固态酒的商家的行为是双手赞成的,因为确实揭穿了长期以来存在着的以液态酒和固液酒冒充固态酒销售的非法行为,而且采取了打击措施;对消费者来讲,也可以充分地明确“食用酒精不是酒”这个基本的原理。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这种打击,目前仅仅只是停留在以液态酒和固液酒虚标固态酒的这种违法行为上,并没有到打击酒精酒的程度,液态酒和固液酒的国家标准依然在更新,而且在实施。也就是说,只要一款酒如实地标注了是固液酒和液态酒,依然是可以合法销售的产品。这表明:减少食用酒精添加生产的白酒仅仅才刚刚开始,未来还任重道远。
也有行业内资深人士发现了这一轮行动背后的推力。公众号“宽简醉翁”发表的《产区“禁酒精”立法地图:谁在保护传统,谁在垄断市场?》一文就指出四川省的条例“只禁小作坊用酒精,不禁大企业;抓死了小作坊,放大了大企业的垄断。”
该文引用资料详实,证据充分,观点客观,反映了当下这一轮对外源性酒精添加打击背后的真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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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补充说明的是:酒精酒(也就是新工艺白酒)是20世纪90年代全体酒企、所有的白酒知名专家,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共同推动起来的一次“产业革新”。很多大型酒企就是借助发展新工艺白酒(即外源性食用酒精添加的酒)发展起来的;在这些大企业现有的在架商品中,能否完全通过最近新推出的外源性添加酒精的检测,现在还没看到相关报道。如果要想彻底地、真正地减少酒精酒的存在,对于大型酒企在架产品的检测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大型酒企的龙头作用。
20世纪90年代中期,白酒进行了酒税改革。税制改革前,白酒产品的税率是35%;改革后,传统固态白酒的税率是25%,而液态法白酒的税率是10%。从这些政策方面也可以看出,新工艺白酒是在有系统的官方政策支持下才发展成高达市场95%占有率的现实的(详情可参见拙文《中国新工艺白酒的关键史实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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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强调上述史实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第一,不能把由当时有局限性的科学认识推动出现的产业和产品的巨变,归结到某些小企业逐利的无良道德行为上,那样的话并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也就出现了“宽简醉翁”所说的在内卷过程中“抓死小企业,放大大企业垄断”的事实,产品的性质并没有根本的变化。
第二、关于酒精酒带来的科学问题,至今仍没有得到系统的反思。酒精酒对中国白酒的影响不只是添加食用酒精,而是对工艺和产品的品质各个环节都有深入的影响,许多从酒精工艺带来的基本概念,比如“出酒率”“糖化酶”“杂质”等术语以及相应的工艺环节,正在持续深入地在白酒行业中使用和发展。在科学理念上,厘清“酒精和酒不是一回事”的工作还需要深入系统地进行下去。